我記得一位舊同學講過:「如果拍拖之後生活比單身時還要差,例如我本來住私樓,而對方住公屋,那樣的婚不如不結。」當時我還未想過這個問題,只覺得她真的考慮到我未曾想過的觀點。
我認為每個人有權對另一半有要求,只是現實經驗及觀察告訴我,所謂要求,例如長相、職業、家底等等,到最終都沒有意義,有時甚至還會相反。記得李亞男講過,她媽咪開始時並不接受王祖男,因為覺得女兒的男友應該像王力宏。但王祖男不好嗎,他有創意有才華,演藝first hon 畢業,扮野節目十分精彩搞笑。只是他細細粒,比李亞男矮。得多女生也接受不了男朋友比自己矮,李亞男一開始也接受不了,分過手一次。但愛情還是愛情,總會讓兩顆心走在一起。
這句說話也反映了女性不願意栽種婚姻,希望婚後男方便能立即讓她過上比現在更好的生活。或許這種想法無可厚非,但會抹殺了一起努力而分享美好未來的機會,因為一開始選擇了做taker,而非giver.不少白手興家的富豪故事告訴我們,他們一開始也比老婆的經濟環境差,但後來也能夠成功。況且,現在社會男女工作機會平等,為什麼結了婚的女人便想不再努力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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